2009年6月7日

「反對官商勾結!抗議藝術館失格!」公開信(一)

2009/6/6

強烈抗議香港藝術館策劃「路易威登」

並要求館方就事件作公開對話


「反對官商勾結!抗議藝術館失格!」公開信(一)

致香港藝術館總館長鄧海超先生:

香港藝術館上月展開其策劃的《路易威登:創意情感》特別項目,基本上令使到運用公帑的藝術館,淪成為了商家的宣傳平臺;作為一公營部門/一所公共藝術館,香港藝術館對於自身與商業機構合作的潛在風險警覺度不足,對公共資源的合適運用把關不力,我們作為香港本地藝術工作者,對此狀況感到非常的憤怒。

「官商勾結,結果擺在眼前! 公開對話,交待展覽由來!」

是次事件無疑牽涉多個層次的問題,但我們認為,事件的根本問題,在於「特別項目」為何會/是如何出現。我們並不想僅從最後出來的種種現象,判斷藝術與商業在展覽是否走得過近云云;我們憤怒的,更是在於為何這種官商交涉之事會能夠成為可能的那基礎。對我們而言,這是在事件眾多可能的討論項目中,最該得到首要關注的項目。

我們質疑,特別項目的如何出現、成為可能,本身就是揭示出是次事件為「官商勾結」一宗!否則,藝術館怎會既沒有預視、亦至今仍不甚警覺到此次特別項目本身牽涉的商業元素的敏感性,並不合適於其現時作為一所以公帑營運的公共藝術館的身份與形象去進行? 藝術館容許這一步發生,就經已埋種下惡根。

故在當前,我們首先要求香港藝術館就《路》之所以出現的種種前因和前期構思安排,向公眾作更詳細無遺的解釋交待。這包括了如:

1)特別項目的構思是誰人提出的?
(館長說,藝術館對任何館外人提出的合作建議開放的說法,這是藝術館的長期公開的明文政策? 並意味是次構思不是藝術館自行提出?)
2)怎樣才能成為特別項目?途徑如何?需要何種特殊理據?
3)特別項目從構思到最後的拍板決定,經過了什麼樣的藝術館的一貫/非一貫程序?
4)唐英年說其去年到巴黎洽談特別項目時,其身份是什麼?
(除了藝術館負責單位以外,還有誰參與了使是次特別項目成為可能的工作?彼此合作的關係是怎樣的?)

如一所負責任的專業藝術館所該作的,我們期望藝術館會把握這次特別項目引起我們的抗議,而迅速主動進行一連串的公開對話活動,聆聽市民向藝術館提出的疑問,就提問與相關的課題,開展對於香港藝術發展與藝術圈皆深具意義的討論和認真探討。

一群關注藝術館發展的市民
召集人: 劉建華、程展緯、關尚智、羅至傑、羅文樂
hkpart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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